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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机构改革(四)

接下来的时间是分组讨论,审议《机构改革草案》、《元老院纪律条例草案》和《与归化民及归化民关系法》。法学会成员和一些参加起草文件的专业口的元老在各小组间巡回解释相关条文,对不能解答的问题记录。

这三个法案可以说都是和元老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讨论相对也比较热烈。在讨论中,有人提出人民保安省的一手控制着三家强力部门,首脑等于控制了全部内卫力量,是否会造成对元老院的威胁?

“这种忧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马甲解释说,“如果从管辖范围来看,我们最为熟悉的俄罗斯内务部、中国的公安部和日本的公安委员会的权限与此相差无几――甚至要更大一些。但是它们在实际运作中并未威胁到各自的政体。何况国民军是受武装力量省和人民保安省双重领导的。绝非一家说了算。”

至于武装力量省囊括陆海军,是否有违军令政令分开体制,东门吹雨的解释是,按照新体制,武装力量省的人民委员将由文职元老担任,他的地位相当于国防部长。其下的陆军部和海军部属于军政体系;总参谋长下属的陆军参谋长和海军军令部长为军令系统。军令系统是直属于元老院主席的,任何涉及军队调动和作战指挥的命令均需要元老院主席下达,再经过武装力量人民委员签署传达才生效。

关于依旧有些元老提出每个元老应该都在军队中“插一脚”更有利于维护元老的“合法权益”的提法,东门吹雨的回答是这样的:

“tg除了党的总书记兼任军委主席之外,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大多没有军职。不挂军衔,也不需要任何军官向他个人效忠才能保证自己的政治权力;中央警卫局也不是他们个人的私兵。同理。世界上绝大多数只要政治上正常的国家,包括前苏联、美国、俄罗斯、英法德等等……都没有政治家靠军官个人效忠或者蓄养私兵来保持‘民主’的做法。哪怕是一直把持军队的容克贵族。军队忠于的也是一个集体,而非他个人。不管是元帅还是少尉,退役回家就只是一个预备役军人。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元老院指挥枪,而不是某个人指挥枪,就不会也不可能发生所谓的‘独裁’……

“元老院内决不能也不应该搞封建依附那一套。不管它叫门客、门宦、门附还是什么大英帝国的庇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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