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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巴蜀篇 第五十章 惩汉奸诏

第二卷巴蜀篇第五十章惩汉奸诏

残肢、断臂、碎肉、碎裂的内脏、飞溅的鲜血、断折的刀枪断矛,在成都城里到处都是,仿佛成都城是一座地狱般的城市,而不是拥有几千年文明的古城似的。

要是从空中望去的话,这幅血淋淋的战后图画骇人听闻,当得起“尸积如山”这四个字,而图画的基色是红色。战斗早已停止,鲜血仍然在流,刚刚死去的蒙古士卒的尸身来不及僵硬,鲜血从伤口中汨汨流出,汇成一条条小溪,流向低洼处,积成血水之池。

最难以让人相信的是,成都城里居然还有不计其数的肉泥,一堆堆的,还在向外渗着血水,不用说当然是蒙古军卒平日里横行无忌,干尽欺男霸女、烧杀抢掠坏事的报应。把他们揍成肉泥的不是南宋军队,而是成都的老百姓。蒙古人的残杀在历史上大名鼎鼎,吓坏的人不在少数(本书的读者中也有人给他们吓得一个劲地说蒙古人可怕,不可战胜,这是我从你们的言中我得出的结论),高压手段可以收到一时之效,但是无异于饮鸩止渴,虽有一时之利,却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自从蒙哥推行大迂回战略以来,成都就成为蒙宋争夺的重点城市,几次易手。每次易手的结果就是给成都带来一场浩劫,最终导致给蒙古人毁灭,这仇恨就更深了。平日里,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宋军一进城,蒙古军队败势已成。恨透了蒙古军队的老百姓自拿起武器策应宋军自是不用说,更有甚者去找平日里欺压过自己地蒙古军卒的晦气。

蒙古军队在成都干的坏事真的是罄竹难书,说上十年八十也不可能说得清楚,老百姓的仇恨一上来,那还得了,给老百姓抓住的蒙古军卒真的是后悔终生:后悔自己为什么当初要干那些坏事,而不是做几件好事呢?

因为老姓百对付他们地手段是多不胜数。不胜攻举,手段之酷辣。就是以专干坏事闻名的蒙古军队都震惊不已。比如说要是胖点地蒙古军卒,老百姓可能拿他们来点天灯,也就是在把他绑起来,在肚子上开个孔,装上一根灯芯,点燃灯芯。由于体胖,油脂多。灯芯会一直燃下去,直到油脂耗光才会熄灭。

可以想象得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给点天灯,活活折折磨死,其中的苦处有多少,已经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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