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隐约的拼凑出一只猫的形状。
“我只希望后天我的手不用再颤抖吧。”
弗格森努力轻松的笑起来。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影子。
一个年轻人, 竖着衣领, 君临老特拉福德。
他时而长得像一个法国人,又时而酷似一位中国人。
他从历史中走来,
又走向了曼联的未来。
……
楚歌在准备着即将到来的决赛。
这场比赛给他的感觉,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特殊的一场。
这是他第二次参加欧冠决赛,
比伊布多了两次。
上一次,他是代表皇家马德里参战,帮助皇家马德里对阵马德里;而这一回,他却站在了马德里整座城市的对立面。
他是曼联的主将,红魔的队长,老特拉福德球场的新国王。
而他的对手,是皇家马德里。
这很奇怪。
我曾走过无数的城市。对我来说,每一座城市都有他的不同。
不同的语言。
不同的美景。
不同的建筑。
不同的美食。
然而,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又都是相同的。
抛开外表上的那些区别,城市无非都是人们聚集的场所,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然而。
马德里是不同的。
她仿佛驯养了我,她与我建立了某种联系。
从前,当我听到马德里不思议,一首流行音乐的时候,我会说一句,“啊,这首歌挺欢快的。”
然后很快就忘掉了这首歌。
继续我的工作。
而现在,每当我再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心潮澎湃,我情难自已。我会站起来,走到窗户边,望着那皎白的月亮,回忆起我曾经在那里度过的日日夜夜。
一首再简单不过的歌曲,也突然有了他独特的含义。
我想,或许在某一个瞬间,马德里对我来说,他就不再是马德里。
她驯养了我。
那么,对于她而言,我是不是也会有所不同呢?
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