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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9章 别无选择

在豺狼当道、虎豹横行的血战世界,都称得上凶名卓着。

瘦高个人如其名,叫做“麻枯(bqger)•(com)” ,五官都隐没在肥肉里的胖子却叫“费重ℍ([笔$趣阁])ℍ『来[笔$趣阁]$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bqger)•(com)” 。

麻枯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他曾经定下计划,每天都要杀一个人,多了当然无所谓,但至少一个是肯定要杀的。

据说他已经坚持了整整十年,杀了至少五千人,即便今天杀掉十几二十个,亦不代表明天就可以休息。

“杀人这种事,当然要风雨无阻,持之以恒,岂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呢?”

麻枯曾经这样说过。

“其实我并不特别喜欢杀人,只是不喜欢当一个半途而废的人,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到底,才能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麻枯还曾经这么说过。

他对杀什么人倒不是特别挑剔,倘若有级数以上的猎物可以好好玩玩,固然很好,实在没有,一般身强力壮的罪民甚至老弱妇孺都可以凑合。

据说有一次他在荒野中执行任务,实在没有敌人可杀,干脆在子夜来到之前,斩落了自己同伴的头颅。

而那名同伴,是和他合作了好几年,配合娴熟、心有灵犀的特级枪手。

当时的情况是,两人正准备联手猎杀一头极其凶勐的辐射变异兽,没有枪手支持,他一个人极有可能把性命都丢在那里!

“好不容易坚持了七年四个月零九天,在这里断掉多么可惜?”

遍体鳞伤,鲜血几乎流干的麻枯,后来是这样和别人解释。

麻枯一日一杀,非杀不可,费重却恰恰相反,很少有人见到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

他似乎是个不怎么喜欢杀人的人,最多,十天半个月杀上一个两个也就够了。

在血战世界那种地方,十天半个月杀一次人,已经算是吃斋念佛的良善之辈。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费重在乎的不是杀人的数量,而是杀人的“质量”。

他可以十天半个月不杀人,但一杀,就要杀够三五天为止。

三五天内,没有一刻停息,就像是绣花和雕刻那样,慢慢杀、细细杀、伴随着音乐、珠光和熏香,点点滴滴、无比享受地将一个人杀死。

而直到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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