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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章

原本还兴致勃勃干劲满满的卡其发雌虫阿暮,在见到光看模样就不好相处的粉发“雌君”之后,露出了犹豫退却的神情。面前这名红发雄虫身上的确有这名雌虫的气味,但不算太剧烈,而这名所谓雌君身上来自于这名红发雄虫的味道却非常非常的重,不排除是来之前故意蹭的,用以宣告主权。但单从雄虫纵容的态度来看,这只一定是正受盛宠……

那他就需要好好考虑一下是否继续追求这位雄虫了。

阿暮身为高等雌虫,选择的余地自然要多一些,但其他雌虫则不然,在这荒凉贫困的第四星,能存在还未被榨干、犹有余力接纳新雌侍的雄虫就不错了,有什么好挑的?

所以即便却戎眼眸似刃,并且向来有“头发越粉,骂虫越狠”的古训流传在外,若干不怕死的雌虫依旧前仆后继地下马走到解雁行跟前自我介绍,前两个说要为雄子进献猎物被拒绝之后,后面几个也学聪明了,只自我介绍,然后宣誓自己明天一定会猎到最强壮的老虎、最敏捷的山羊、最凶狠的头狼和最狡猾的狐狸,只字不提要将猎物献给解雁行,但话里话外都是雄子娶我!我要给你生一堆蛋!!!

解雁行还能回什么呢?总不能回:吹吧你们就,还老虎狼豹子,看我信不信。

秀完颈后的“虫纹”之后,却戎就格外“老实”、“恭顺”、“贤惠”地站到了解雁行侧后方,微垂着眉眼,偶尔抬眸瞥这些陌生雌虫一眼。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此刻脸上的表情,那必然得是标准的皮笑肉不笑,并且这皮笑还笑得格外意味深长,若有虫有幸能读懂,含义大致就是:别位大梦想家们赶紧回家洗洗睡吧,这只雄虫谁都不会接受的,因为他——压根就不是虫。

顾钊这种大老粗反正是看不懂这些微表情,他只震惊于早上他出门挤牛奶的时候,还遇到晨练的却戎,顾钊清楚地记得那时跑得比猎狗还快的却戎分明还是个黄花大闺雌,怎么几小时不见,就已经嫁作人雌了?

标记这么重要的事情,这么随便真的好吗?

回到住处,解雁行一把撩开却戎的头发,这枚黑色的虫纹完全和他锁骨上的那一枚形状完全一样,区别在于一个是自然生长出来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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