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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章 除简行动

活脱脱的金庸大戏, 正义之士的背后一定要有一个背叛他的坏女人。这么说简青林就是标准的反派了。

不过说他是反派也不太合适, 因为据说他可以让人永生——就是吸血鬼的那个初拥。

虽然要变成吸血鬼,还要听简青林的话,当他的手下,但永生给人的吸引力太大了。就算宋长江公然与简青林为敌,四处宣扬简青林把人变成吸血鬼后又吸了他们的血来变强这种种恶行,这也不能阻拦人们去找简青林得到永生。

其中有一些竟然还是真的有病的。

因为她一回来就有一封邮件是寄给于碧的,但史密斯把信先转给了她。

于碧一直都很喜欢用自己的异能医生去给人治病,他只是讨厌被皇帝强迫利用。现在史密斯是自己人的异能了,他就能放心的继续当医生了。

史密斯也按照新的标准给于碧挑选病人。

以前都是以异能强不强为标准,新的标准是看病的重不重,于碧认为自己算神医,那就一定要治疑难杂症,不是绝症都不能叫他出山那种。

于是史密斯挑选出来的这个病人也是一个异能者,而且刚刚参加完对战。他本想在战斗中死去,也算轰轰烈烈,但最后他出了一个贱招,含着一口血喷到对手的脸上,等别人咽下一点后再哈哈大笑:“老子有爱-滋哈哈哈!带你一起死!”

对手于是心魂失守,受惊之下,被他找到空隙,一击毙命。

而且他也没有说谎,他是真有爱-滋。

而且他这个爱滋也不是什么意外或医疗失误造成的,就是实实在在的乱交得的。

而且他也不是在当异能者之前得的,而是当了异能者之后,自觉是天选之子,天下我有,便在纵情享受之后得了这份命运的赠礼。

爱-滋病很可怕,得上就是必死,区别是在于死的早或晚。

他鬼混才一个月去体检就发现了,跟着就是疯狂治病。因为他发现异能虽然强大,但异能不能免疫爱-滋!

靠!异能真坑啊!

都是异能了,不能更神奇一点吗?

这个人在发现后显然是不能接受的,连医院都砸了两家才勉强接受了现实,老老实实放下异能者的架子,认真在普通人的医院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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