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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雏鹰展翅(中)

回到奉天,高勇再一次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看到新占之地民情平稳,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反抗暴动,高勇决定强化法律条款使之能够稍稍改变当时民众的想法。不久,奉天政务院陆续发布许多新订的法律条文,其中包括纳入中华的各民族一律平等,任何人都有上学、参政和参军的权利,不过这一切都要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来达成。

随后高勇实施了一个彻底改变时代的计划。地方官府开始给辖内所有拥有固定房屋财产的居民办理登记,发放身份证——一种长圆形的钢片,上面刻录着本人的住址、姓名、籍贯、出生日期和识别号码(类似于今天的身份证号),本人的大拇指、中指和食指指纹,还有当地官府的钢印。汉字和数字采用专门的刻字工具刻印,而指纹比较麻烦,先要在泥胎中留下痕迹,而后用钢水浇灌铸成模坯,最后将这个模坯作为制作身份证的母板。此母板仅仅记载指纹,制作完身份证后要由官府保管起来。身份证需要本人外出时跨在脖间,以备随时检查。

同时,督军府开始为士兵配发同样形状的识别牌,每人一个。上面记载着所属部队的番号、以及具体的连队、姓名、出生日期和属于这名士兵的独一无二的军内识别号码。官府还给新出生的婴儿建立记录,给予家庭适当补贴以鼓励生育。对于新近到来的移民高勇要他们在加入前宣誓保护这个地方,维护并且遵守这里的法律。

在推行身份证制度的同时,高勇发现许多民户在几年内已经富裕起来,可是有了钱却没有多少投资渠道,除了购买生活用品外全部存放到银行。于是在《商法典》里增加了允许多人合伙开厂、经商、组织商队等新规定,还根据自己的记忆与经验详细写出常见纠纷的解决办法交给法院以作参考。

此外,高勇还提出了发明权的概念,提出无论是谁,只要是创造出了对社会有用的东西,并且能够创造收益以及在官府第一个备案。那么他就可以将这个发明作为商品来卖,具体的执行方式是商人通过购买生产许可或者专利权来生产盈利。

这些法律的发布引起了极大的震荡,受过新式教育的年轻人仿佛看到了机会,他们立刻组织起来,成立类似于合作社的机构,将大家的钱集中起来投资于商业,并且雇人经营,从而出现了最早的经理。还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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