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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试练新军(上)

光和六年(公元183年)四月十五日,和煦暖风中一道奇怪公告发布,如同巨石入水激起千层浪花。郡太守令:五月十日,各乡、亭、里举行全民选举,详情参见四月十五日至二十日《新报》全民选举专区。

其后,选举专区上刊载了各种与全民选举相关的知识,包括候选人制度、审核制度、备案制度、选票制度、选民制度、选举程序、监督程序、统计程序、结果公布程序等等,凡是在当时能够用到的方法几乎全部提及。为配合选举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随同发布《全民选举法》并于即日生效执行。

此时高勇已经牢固掌握三郡军政大权,加之春播农忙已过,故此决定试行乡、亭选举,为将来郡、县级选举打好基础,并由此考查各种选举制度、法规的应用效果,不足之处随时加以修改补充。

东汉时期最基层的里正多由该里百姓推举,亭长、乡轶则多有上级任命,当然大部分吏员仍是百姓推举,只不过这种推举均沿袭古例,许多地方不完善,极易为贪官利用。而高勇推行的拥有全套完备制度、程序、法律的选举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

以无记名选票代替推举更加公平、公正,也更能反映选举者的真正心意,避免事后打击报复;用法律将选举的程序、候选人的确认标准固定下来,可以很好的确保选举的有序进行。对此新法,荀彧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反复与高勇商议细节并常常走访体察百姓心声。

四月二十一日起,三郡开始了翻天覆地的大变革。百姓首次听说自己可以凭借一张选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里正、亭长,部分人不敢相信,部分人欣喜若狂,部分人一片茫然,当然还有一部分的人保持了沉默。

随着人们对选举制度、程序的反复研究,许多聪明才学之人从中看到未来的希望、看到实现自己理想抱负的机会,于是纷纷向县府申请参选,各地名望之士亦迫不及待开始备选活动。他们按照郡府提出的指导意见在乡内进行巡回演讲拉票的活动。一些人依靠朋友、亲属、门生拉票,一些人依靠制定的施政方针拉票。虽然这些在高勇看来还十分的幼稚,不过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伴随竞选往往会出现**、贿选、威胁、恐吓等卑鄙违法手段,为将来考虑,高勇下达严令:严厉打击利用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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