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下午随翊没事干,就在江家后面的院子里打了会篮球。

篮球和篮球架都是家里为江威准备的。

家里没什么人,也不怕打扰到谁,随翊就酣畅淋漓玩了俩小时。

一个人打篮球也打的很快乐。

跳跃,灌篮,运球,转身。

他满头大汗,皮肤都红透了。

但他打了那么久,也没有完全释放他多余的精力。

他的精力远比一般男孩子都要旺盛。最近活动的少,身体一直憋着一股劲。

打篮球的随翊有点野,漂亮的眉目都张扬起来,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朱阿姨看到的时候都吓一跳。

清冷漂亮的少年像裹着一整个盛夏的热气,露出的小腿和胳膊匀称又有力量,仿佛一下子就长开了。

他托着球上楼,被汗打湿的篮球在他手指上转圈,酷炫的她都不认识他了。

随翊洗了个澡,换了身江明给他买的衣服。

他在花江家的钱上丝毫不矫情。

江明给他买了很多衣服,大都是一个牌子的,但比较小众,他并不认识。但看质地,应该都很贵。

江家人穿衣服都是名牌,譬如江明,穿芬迪比较多,他那两个兄弟,多穿阿玛尼的正装。刘玫和老太太都是香奈儿的忠实用户,江宁和江威穿的牌子稍微有点杂,年轻人比较爱尝试。

牌子虽然都不一样,但她们的衣服都有一个共性。

不花哨。

简洁且高级,哪怕是性格最活泼的江威,穿搭都很简单。

还有一点很符合他的穿衣风格,那就是露的尽可能少。

随翊不喜欢把皮肤暴露在外头。

今天天气好,气温回升,随翊穿了个蓝白格子衬衣,里头搭了个白T,把老爷子给他的那块表戴上了。

他的手腕有点细,戴上以后很松垮。没想到到了学校,顾清扬看到他手上那块表,一下就认出来了。

他才知道五六十年代,两个杰出的登山运动员曾戴着这款表登上珠穆朗玛峰,以至于这款名为劳力士蚝式恒动腕表名噪一时。

登顶最高峰,寓意确实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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