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不断的赶了过来。
不断有警车拉响了警笛,在街道上疯狂穿梭。好在洛杉矶今天的交通比较通畅。大量的人都躲去周边地区,还有很多请假不上班的人,城里的街道上车辆都稀疏了很多,倒也不虞发生什么交通事故。
后面赶上来的洛杉矶警车上,全部携带了步枪和足够的弹药,就是为了应付高发的暴力事件。
十几名名手持步枪的警察,火力也一样不弱。
双方顿时打成一片。
但双方都清楚,这种对射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几分钟的时间?下面的警车再次增加了两辆?照这个速度下去?不到半小时,他们就会被超过一百名警察包围,其中很可能还有swat小队。
这两天的lapd,脾气可不太好?那是真敢下死手。
所以不管是那些匪徒?还是警察?都知道?这种交战马上就要结束了。
只不过双方对这个事实的感觉却不尽相同。
警察是谨慎?他们是不需要像枪战片男主角一样盯着枪林弹雨,迎难而上。他只需要牵制就行了。只要拖时间,聚集的警察会越来越多?堆也堆死这帮家伙。
而匪徒则是绝望。
他们的手枪又不是港片里那些主角手中的枪,可以无限子弹。一个人能够带五六个弹夹已经是极限了。按照他们现在的速度?最多几分钟就差不多要歇菜了。
这还怎么打?
“去看看头儿他们在干嘛?下面的警察就要冲上来了!”
现在这些人都指望着诺曼能够像以前一样,可以把一切麻烦都摆平。
但很快?残酷的答案就让这些家伙立马失去了斗志。
诺曼跑了。
……
诺曼跑了!
这个事实凯差点被气死。这家伙在看到警察源源不断增员过来之后,非常果断的带着自己的几个铁杆,从后门溜走了,顺便还射杀了两名正好堵在后门的巡警。
都已经是瓮中之鳖了,居然还让他给跑了。
“立刻发布通缉令!绝对不能让这个混蛋逍遥法外!还有你们,全部给我撒出去,一定要把这个混蛋给抓住!” 凯铁青着脸,对着手下的警察大声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