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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善后大借款

足之势己成。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向洋人借钱并不是这么简单, 他们与刘文辉打着同一个心思,那就是通过借款来影响并掌握中国的财政。一个国家如果被别人掌握了财政,这有什么后果,聪明人不用想就知道。因其条件有损国家主权,一开始就遭到同盟会及全国各界人士的极力反对,借款合同签署的消息传出后,全国舆论大哗,一片反对和抗议之声,纷纷谴责袁氏的卖国行径。

其中的条件,首先就是中国的盐税,关税主权旁落。另外,善后大借款的借款期内,中国不得向五国银行团以外的银行团借款。这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只能向他借钱。中国以后兴办实业,如需再借款,只能聘洋技师,只按照普通合同办理就好。这又是什么意思,连中国以后的发展,连技术都要在洋人的监控之下,有了工作,首先要将机会提供给他们。

最让国人受不了的是,借款支出领款凭单,必须有一中国人和一外国银行团的稽核员签字,方能有效。这就是要受到监督了,这钱要怎么用,如何用,还得经过他们的同意,要不然的话,你就用不成……

袁世凯看了后,鼻子都气歪了,但是,欧美列强都是资本主义当国,追逐利润那是理所应当。正在他一边生气,一边被骂为‘卖国贼’的时候,刘文辉一封电报发来,道:“慰亭兄,在下的华夏银行,也薄有资产。如果慰亭兄有意,大家可以谈一谈,并且保证,条件比外国人优厚太多,太多……”

袁世凯听了大喜,旁边的心腹也道:“大总统,还是咱们中国人厚道啊!”袁世凯连连点头,当时就回电应答,并让刘文辉拿出章程条款。

刘文辉当时就将条件列出:第一,在以后20年内,华夏银行在中国各地的商业活动中,享有商业优先特权,只要不违反法律,那么就受到民国的保护,要不然,我将用出‘必要之手段’,以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听说民国有意重铸银币,并统一货价,便于交流(袁大头)。在下也愿意为国为民做一点事,希望能广泛参与,并将华夏银行的‘银元券’与之对等挂勾,只因银洋不便发展与流通。

第三,必须以全国的财政作为支持,并抵押盐税与海关税十年,收入多少不论,也不要民国付利息。第四,允许我华夏银行有铁路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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