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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五十七节 佛山镇

大区开始了“第二期治安整肃作战”, 经过1635年整年的“治安整肃”之后, 广东的治安状况已有大幅度好转,特别是几条重要水道上的治安状况有了特别明显的改善,1636年元月起,从广州到梧州的西江水道航运除少数特殊船只和货物之外,一般航运已近撤销护航队体制。民船可以自由航行。不过元老院对治安结果并不算太满意,因为地方警政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又从1636年的九月起,开始执行“第二期”。这次整肃,珠三角地区自然是重中之重。

实际经过第一期的整肃作战,至少在广州周边地区已近不存在成股的土匪和“敌对势力”,所以第二期的重点便放在了各种有碍政权下沉的灰色势力上。

尽管广州城作为首府已经布有重兵,按理说已是地地道道的“治安区”了,可是还是调来了一个营的伏波军,犁庭扫穴地荡平了整个周边。听说这个营的番号是“伏波军临高警备第2营”——放在明国大约就是京营禁军一类的部队了。

林铭心中对此有几分意外,他知道伏波军是元老院的官兵,更别说警备营了。元老院征服整个两广、活捉了熊文灿也没用多少部队。这里离广州不过几十里路,另一侧的三水兵站作为后勤补给基地,防守亦是严密。光每日从西江上经过的军船巡艇就不知凡几,前调的后送的队伍、军官和通讯兵更是川流不息。小小的佛山有必要这样大费周章么?他远远望到过这支部队几次,单从军容和装备上,就看得出是一支非同一般的精锐,镇上四处张贴的剿匪战绩通报也证实了这一点。

履职快两年了,林铭的工作始终平平淡淡。刘四作为镇长抓总体工作,林铭主要负责与当地士绅们联络,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元老院没提过什么太为难的要求,士绅们也总是尽可能给足元老院面子。赈灾、剿匪,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建设、派丁,积极配合、说一不二;筹粮、征税,自动自觉、全额缴足;兴工、兴商,更是各行各业各司其职。大家一团和气。新税法虽然还没有刮到这里,但是机灵的工商业主已近照着广州的法子开始自己整改起来。

林铭听闻广州那边大刀阔斧地搞了许多名堂,先是满城挖坑、清理违建,然后又接连搞了几桩大案,什么拐卖案、巫蛊案、逃税案,现在老鸨龟公规规矩矩,城狐社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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