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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节 公判大会

朴德欢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犹如流星划过天际一般消失在创业的轰轰烈烈的年代。他并没有被刻意的抹去。后世的历史学家,即使没有得到“真理部”的特别许可,也能在契卡和仲裁庭的公开档案中查询到他的最终结果:以贪腐且数额较大罪被判处终身苦役。档案中的记载仅到此为止。如果他有兴趣再继续查询这个人的下落,就得向真理部申请一张中等级别的档案查询许可证。然后他可以从浩如烟海的档案中查询到在朴德欢成为一长串数字之后的第四年,一张由鸿基煤矿特殊劳动处签发的死亡证明,死因:“事故”。

然而在当时的时间点上,朴德欢的被捕和审判却引起了济州的极大轰动。这个红极一时的前官奴婢,澳洲人的“弓箭从事官”,被揭发出来收取了大量的贿赂,有重大的贪腐行为。

以此为契机,从朴德欢身边的关系又陆续逮捕了一批与此有关的奉公人员和本地商人。轰轰烈烈的搞了一次反**运动。

由于济州岛这里没有正式的法庭,只有军事法庭――这种军事法庭并非由军人组成。而是仲裁庭为了配合扩张阶段地方机构不全,管理模式多为军管。受过法律培训的归化民干部少而且很多时候地方形式千变万化的环境下做出的折衷模式。

说引用的法律,大致是仲裁庭有成文法或者判例的循规判决。没有的,充当法官的元老可以从权,至于使用哪一种法律则悉听尊便。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法制体制是极其粗糙的。所以仲裁庭已经发出通知:他们正在组织二个小组,即将到济州岛和台湾岛进行调研,着手制定两地的《基本法》。

南宫无敌临时充当庭长,成批的签署判决书。根据仲裁庭的相关建议,事关**案的判决只有二种:若干年苦役,没收全部财产。\除了朴德欢之外,大多数涉案人都判处了三年以上不等的苦役。判处苦役的人员,不论年份全部发往台湾、海南甚至越南服役。那些罪行非常轻微的。处没收财产,然后留在本地编为“惩罚队”,无限期服劳役。

为了揭示这一运动的重要意义,《济州新闻》不但推出了案情专号,还专门在学宫搞了个反**成果展,学宫大成殿的地板上堆满了各种查抄出来的财货。

冯宗泽觉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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