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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节 冲突

得冷猪肉都有好几年没领过了。这几年每逢祭祀,用得是猪头替代全猪,祭完了就成了他这个教谕的独享之物了――实话说一个猪头也不大好分。

嘴里敷衍着问:“学认字么?”

“当然,当然,学认字。”说着路大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小子还要叫我学认字呢,我说没这个功夫,也没这脑筋!他却说是人都学得会。还说什么有教无类。”

王赐笑了起来:想不到澳洲人也知道这个――他接触过的澳洲人是些言辞粗鄙之人。不过他们既然自称是华夏子民,大宋后裔,读几本四书五经也不算稀奇。不过王赐想,自己在和澳洲人的接触中没觉得他们懂这些。几次他说话的时候提到的四书里的典故,那大头目吴南海都是一脸懵然不知的样子。

看样子似乎是懂得很多,但是一说话却是没读过书的模样,不知道这澳洲人的学问到底是些什么呢?他随手翻看路大给他的小册子,很是有些好奇,澳洲人的书信、告示、报纸他都见过,书还是第一次。

书印得很简单,微微发黄的纸,不过摸着却很光滑,封面上是楷书的书名《新编国民扫盲课本第一册(试用版)》,王赐对这书名似懂非懂,也不去管它,翻开一看吃了一惊:这书印得好精致!

纸面精洁,字体个个端正,笔画都是一般粗细,而且难能可贵的是,这些字的大小尺寸居然完全一样。字与字之间也没有墨迹的污损。看着就极其清爽。

“好书!”王赐赞了一声。就算在广州的大书肆里,也买不到这样精致的书籍――澳洲人做得东西样样精巧这话果然不假。

只是拿着觉得很别扭,书是从右面往左开的。字还是从左往右横着写的,一时间很不习惯。再看下去,原来是本类似《三字经》一样的童蒙书,也有歌谣俚曲之类,只是一色都是俗体字。王赐的鄙夷之情不由增添了几分――到底是去了海外,杂处于蛮夷之中,失去了华夏的正源。

再看其中的内容,文辞粗鄙不通,王赐看着只摇头――这算是童蒙书的话,简直就是误人子弟,满篇的俗体字,写出来不是笑死人?更不用说去应试了。他看来唯一的好处是不管歌谣还是短句,都加了句读的点断。省却了蒙师的很多功夫。

翻到最前面,却是弯弯曲曲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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