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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根基问题

“要说饿死人的苦,那是没有。”陈霖道,“可是百姓们的日子大不如前。”

南沙村的百姓只要姓陈,日子原本过得都算不错。再穷的人家,也能一家吃饱有衣穿,病了族里管抓药,死了族里给棺材。遇到祭祖、过年,还能分几块太公肉。

不姓陈的佃户、机工、长工,日子自然没这么滋润,好歹也能凑合着活下去。

但是这次他回来,虽然不过短短数日,南沙一带百姓的日子却十分难过。

兵匪的洗劫果然是主要原因,不过他这位二叔也堪称是推波助澜。

但是这话他不敢向这女元老说,显而易见的一件事就是这位李幺儿对二叔很信任,而且这种信任不是“被蒙蔽式的信任”,二叔在担任本地牌甲的作为显然很受澳洲人的青睐。

陈宣回来这几日,已经从妹子和借住的陈清家了解到了不少情况。

自打1635年4月南沙正式归属于澳洲人的管辖之下后,陈宣凭着逃难时候的巧遇,加上多年“混社会”练就一套察颜阅色的逢迎本事,将遇到的澳洲首长哄得“龙心大悦”。没过多久就在南沙当上了“联络员”,接着又就任南沙“牌甲”,亦即本村的村长。

原本他掌权就不甚得人心,不论族人还是村民,都对这个从前“浪子”“地棍”嗤之以鼻,更有不少长辈放出话来,陈宣当牌甲是“天大的笑话”,他如果只是为了村子应付下澳洲人,村里族里还可容忍,真要想染指族里的事务,就要开祠堂把他逐出族去,更不许他在南沙居住。

没想到这陈宣也是个颇有路数的狠角色。到南沙就任牌甲不久,就把原本处于村里最底层的外姓外地来得长短工、雇工都给组织起来建了民兵队,又专门选了四个膀大腰圆,来南沙日子短,没什么关联的外地壮汉给他当保镖。每人都是一杆朴刀。平日里在村公所站岗,出去办事跟着当随从。哪个敢顶撞陈宣的,一棍子上去。任你是哪一房哪一辈族人,都打个头破血流。

如此以来,族里村里,谁也不敢再冒犯陈宣的“官威”。更别说把他开除出族了,反倒被迫让他当了宗祠掌案,管理族里的一应财产事务。连祠堂都被他堂而皇之的占去了当村公所用。

陈宣深谙自己在南沙的权势全都仰赖于澳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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