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趣阁> 科幻传奇> 狂魂> 第二百七十章 一足虫

第二百七十章 一足虫

雷寡妇连连点头(bqger)•(com), 感动得就像是玄飞要娶她一样。

出了雷寡妇的门☜[(bqger.com)]☜『来[笔♀趣阁]♀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bqger)•(com), 站在大街里,空气有些微冷,其实重庆的春季也不算是太有春意的,现在也不是真正的春天来了的时节。

玄飞看到巷子口有卖抄手和豆花就大步走过去坐下。

木清风紧跟在其后。

“来碗红油抄手,再来一碗豆花,清风,你呢?”

“我要一大碗抄手,不要豆花。”木清风笑道。

老板是个光看那手背就能看出一辈子都是在苦难中度过的人。

手背就像是一张被反复揉、搓过后的纸张,很瘦,皮包骨头,血管突起,在关节上还长着很厚的老茧。

做小贩生意的一般家里都不富裕,真富裕的谁愿意起早抹黑的做这事。

累得半死不说,还要被那些良心给狗吃了的城管撵得跟狗一样。

那城管多半都是些闲汉组成的,其中还有不少直接都是地痞流氓。

说是为了城市的美容,其实就是怕他们闹事,就让他们做个事,来欺负下老百姓。

至于老百姓的死活,那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了。

老百姓的忍耐力,一直被高官津津乐道啊。

喝着豆花,一股暧流直接从喉咙滚到了胃里,一下就不觉得冷了。

其实玄飞现在就算是到南北极去,也不用穿什么别的衣服,光着身子那也问题。

红油抄手是玄飞最爱的一个玩意儿,有叫云吞的,馄饨的,在四川重庆这两个地方都叫抄手。

这个典故玄飞也没整明白。

难道是说手一抄就能吃吗?

那得多烫的水啊。

加点葱花那就更加完美了。

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些人都不喜欢吃葱花,说它臭,玄飞却感到它是一股香味。

休息了会儿,就往新城区跑。

世纪官邸没多久就到了。

大半夜的没什么人,玄飞和木清风都是撒开两条腿直接用跑的。

这个地方为什么叫官邸,也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想着那些普通人的心态。

这只要是人都有些想要攀附权贵的心思。

官邸那可是老早之前在解放

(bqger)•(com)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