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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记住我和带我走

罗秀所欣赏的散文有拉芙玲女士的《更衣》,其中有那么一段文字:“有一次我在马车上看见路边一个年轻人,用米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子,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抽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木板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时候便在那一撒手罢?”

莱安区太庄重,辛西娅区太严肃,约克区太虚荣,这样自得的人,这样悠闲的日子,这样放纵可爱的孩子,只会出现在塔克区。

苍白色的路面有着破碎的裂痕,纷乱的杂草攀附在石砖房子旁的空地上,随意堆砌的小墙隔出一块块的小院,枯枝斜斜地搭在房顶,老旧的窗沿上爬着落地藤,好奇的眼神透过几近腐朽的窗栏看着老约翰家门口的豪华马车。

一个三四的小女孩,顶着朝天的辫子,颤颤悠悠地跑到高大的马儿身旁,伯德纹马附下身来,热气腾腾的舌头在小女孩脏兮兮的脸颊上舔了一下。

“哇……哇……”小女孩被庞然大物的亲昵举动吓坏了,眼泪汪汪地跑了回去。

老约翰走出门口,挺直了摇杆,左右张望了一下,在邻居们羡慕的眼神中,转身走了回去,为了迎接格利沙尔塔小姐。老约翰特地换上了他那套珍藏的海军军服,胸口还有一个勋章,那是他在斩杀三个海盗后,由老公爵亲自颁的勇荣誉勋章。

他从来没有想过,尊贵的格利沙尔塔小姐会纡尊降贵来到塔克区,亲自来看望他这个已经退役十多年地老兵。

更让他感激的是,格利沙尔塔小姐还在约克区的警察手中救下了女儿。

老约翰的女儿维琪,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子,虽然身体不是很好,但依然会很勤劳地补贴家用。她有一双巧手,编织的草包是老约翰认为世界上最精美的艺术品。

维琪在约克区摆了个小摊,她是个老实的孩子,当老约翰听说三条街外的珍妮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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