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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罗秀的温柔

是个人奋斗地最高成就。

马歇尔为自己的铠甲取名“护卫洛德之铠” 足以说明他的理想,或说野心,谁都知道洛德勋章的获得是绝对的皇帝心腹重臣,如果马歇尔获得这个勋位,为了家族的荣誉和展,坎斯拉夫伯爵会考虑让马歇尔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这种野心。马歇尔当然不会承认。他和自己的哥哥关系良好,被称为贵族家庭的模范兄弟。

在两个骑士侍从的帮助下,马歇尔穿上了他地铠甲,三个侍童小心翼翼地用夹有棉花地长条白色护垫包住他的脑袋,这样可以防止他摔倒时被坚硬的头盔撞成脑震荡。

有文学评论家和历史学家考据,蒙扎忒小说角色中的唐吉士的原型,可能曾经真的是一个骑士。只是因为在战场上摔倒。脑震荡让他变成了白痴,所以才会向风车起挑战。

穿上精美铠甲的马歇尔。别上古朴地骑士勋章,挂上亮闪闪地金色胸链,腰间还有镶嵌着黄色宝石的腰带,最吸引人注目地是马歇尔铁臂手套上的尖刺,这些尖刺除了能够起到攻击作用以外,还能在格挡敌人剑锋的同时反扣夺剑。

马歇尔在这些尖刺上缠绕了一根根银线,从手套上垂了下来,在光线的照耀下闪耀夺目,他认为这样可以妨碍敌人的视线。

这些种类繁多,琳琅满目的装饰品,虽然在战斗中是一种累赘,但却为马歇尔赢得了不少女人的注意,甚至连芬格尔斯小姐,也觉得马歇尔此时像极了骑士小说里拯救公主的英雄,只是风度和气质差了点。

“夏洛特庄园离尤金芬妮庄园并不远,取套铠甲需要这么长时间吗?如果你害怕了,直接投降,我也不会为难你。不要再拖延时间!” 马歇尔手持锋利的骑士长剑,气势十足,尽量展现他的信心和对陆斯恩的轻蔑与不屑。他的这柄长剑的剑柄是钥匙造型,和通常护教骑士,圣钥骑士团骑士用的是一种类型。

“马歇尔骑士,耽误你的时间,我深感不安。但我觉得,有芬格尔斯小姐在,欣赏她那美丽的容颜,就算是千年,也会在一叹之间而过,马歇尔骑士,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小姐陪同,你还觉得无聊吗。很抱歉,我无法理解你这种忽视瑰丽容颜的态度。”陆斯恩踱步间又走到了芬格尔斯的身前,和那双眉角都流露出柔柔风情的美丽眸子深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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