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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六章 普罗米修斯

军警稽查处的监狱,自洪宪时代起,就是四九城里公认的鬼门关,阎王殿。任你是何等豪杰,也只听说站着进去,未见谁竖着出来。雷震冬绰号雷屠夫,并非江菩萨那等慈悲角色,在京城里,是出名的活阎王。

乃至共合恢复,雷震冬成了葛明党人必杀名单之一,与其之前捕杀反洪宪人士的赫赫武功,亦大有关联。其转而投靠段系,总算保全了性命。但是为了在新主人面前,证明自己的作用,手段,也就越发残酷起来。

虽然共合不是帝制,没有那么多乱党可以抓。可是总里最头疼的反对者,坚持抨击段系,又不可接受资金支持的记者,再不然,就是热血上头,而缺乏理智的学生。都会别冠以西南特务的名义,抓进这座监狱,当然,其中大部分人,再也没有出来。

孟思远此时,就关押在这座监狱的最深处。在这里坐监的,如果外面有家属,能搞来大笔的钞票,又或者有漂亮的女性亲属,愿意为了自己的亲人而放弃尊严,那犯人还是能活的不错。至少在枪毙之前,不用受太多苦。像孟思远这种,既没人送钱,又没有女人献身的,按说便只能吃那连牲口都不肯下嘴的牢饭,喝生满虫子的馊水。

但是,与事实相反。在典狱长楚梦熊亲自关照下,孟思远的住宿条件并不差。虽然人在牢房的最深处,但是却放了一张木床,而不是稻草。房间被收拾的很干净,还在房间里预备了煤油灯、字台与太师椅。

字台上,茶壶里是新泡的龙井,豌豆黄、艾窝窝、蜜麻花、茯苓饼,几样稻香村的点心,放在另一端。

摊开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就着煤油灯,孟思远握着钢笔,抓紧一切时间低头书写。对他而言,现在最宝贵的就是时间,能多写一些字,就多写一些。

牢房门外,传来了钥匙搅动锁眼的声音,随着金属门嘎吱做响,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紧接着,就是刻意压抑的兴奋声音

“孟总长……给您道喜。”

说话的,是个四十几岁的男人。人虽然不太高,但是很结实,满脸横肉,相貌凶恶,脸上一道横贯刀疤,更显狰狞。但这道刀疤,是当初在战场上,为了保护雷震冬被敌人噼出来的,正是靠着这道疤,他才能成为这一方天地的土霸王。

虽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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